相关说明
1、该团为散客拼团。由游新疆行散客服务中心统一接待安排。出门请带好身份证等各种证件,以备途中核查及酒店确认身份。
2、因人力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交通状况、政府行为等)造成行程的费用增加由客人自理,未产生的费用本公司将不退还。我社可以作出行程调整,尽力确保行程的顺利进行。实在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计划执行的,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3、旅游活动和自由活动期间,旅客须注意自身及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如登观鱼台、乘游船、漂流、骑马等项目需根据自身健康情况量力而行;旅途中如因自身疾病带来的伤害,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4、旅游者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住宿等,费用按旅行社协议价格退款。
5、自费项目导游将根据实际情况向游客推荐,游客自愿自主,如车上不够一半人数参加将取消该项目。自费不参加人员,请下车后在导游安排的指定区域自由活动(安全的需要),等候时间为参与者的游览时间。
6、全程不提供自然单间,若出现单男单女由游客补足房差或由导游临时调配三人间,参团时发生单房差的游客,请按规定补足单房差。
7、持老年证、记者证等按规定获(免或优惠)票价的游客,进入景区购买门票之前告之导游办理。进入或离开景区后,无法再办(免或优惠)票价!
8、在旅游旺季或者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下,为了保证行程游览不受影响,行程的出发时间可能会提早,导致不能正常享用酒店早餐。导游会与客人沟通建议跟酒店协调打包早餐或者自备早餐。
9、行程中的车程时间为不堵车情况下的参考时间,不包含景点的游览时间;在景点不减少的情况下,依照客人意见我社有权调整游览的先后顺序,投诉以当地接待社旅游意见单为准,请各位游客如实填写,若虚假填写、不填写默认为无接待问题,回程后再行投诉,我社将不予受理。如对我社接待不满意的请在第一时间与我社联系,以便我社协调处理。
10、应新疆旅游局规定,在新疆旅途中,新疆执法人员会上车检查客人是否签订旅游合同,以及是否有行程及是否在出发地出团前签订自费协议。请大家收客时一定要跟客人签订旅游合同并告知客人这个团型是有推荐自费的但不强迫消费。如因收客方未签订旅游合同,未告知自费情况产生的违法行为,造成的处罚,由收客方旅行社自行承担责任 。